CDD 法语助手
楼主: 天优子edmond

好久没上战法了,发个投票,新婚姻法解释

51
回复
5981
查看
  [ 复制链接 ]

新浪微博达人勋

讨论的好激烈啊,我国民主自由言论看来已经很完善了。
2011-8-15 20:01:40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天优子edmond 发表于 2011-8-15 16:28
男人不能生育不是因为才智,体力,或者跟上帝关系好!这天生的事情,没有一点男人参与的成分,却需要男人 ...

女人能生育不是因为才智,体力,或者跟上帝关系不好!这天生的事情,没有一点女人参与的成分,却需要女人来承担后果,就是一种不公平。社会是不平衡,但社会的不平衡是众多参与者不同的行为所造就的,社会里的每个人都不是无辜者,但生育这个事,虽然女人是受害者,但并非是由于女人造成的,女人也是无辜的,所以我觉得你说女的生育就应该让男人做出相应补偿。

你自己上面明明说了男人不找高收入的女人是因为知道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道理,那么你的意思不是女人收入不如男人,就活该低头承受么。
2011-8-15 20:08:23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这个新解释保护了强势的一方,从客观的角度是不喜欢的。而且这个解释我个人认为是对国内高房价这个社会矛盾的缓解。但是治标不治本。只是削弱了买房在婚姻中的重要性,但是没有从根本解决房价绑架国民幸福的问题。
2011-8-15 20:12:03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天优子edmond 发表于 2011-8-15 16:28
男人不能生育不是因为才智,体力,或者跟上帝关系好!这天生的事情,没有一点男人参与的成分,却需要男人 ...

从这个话题引申开去,你搜索一下“程序性正义”和“补偿性正义”吧。两三句话说不清楚。很有趣的话题
2011-8-15 20:12:06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新浪微博达人勋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2011-8-15 20:19:20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团长,咋研究这个了 ?
2011-8-15 20:22:23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éozix 发表于 2011-8-15 20:22
团长,咋研究这个了 ?

吓尿了
头一次见中文
2011-8-15 20:32:47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對無過錯方保護太不夠了!
2011-8-15 20:36:35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男人支持,女人反对。
2011-8-15 22:31:00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新浪微博达人勋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2011-8-15 23:37:53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狐狸精 发表于 2011-8-15 19:36
對無過錯方保護太不夠了!

这是个弊端,但是这法律是对所有人的,对原配的保护不多,那对小三的保护就更少了。我想为了财产当小三的人应该更加耗不起了吧!相对利与弊,我认为利在结婚的时候就确定了以爱情和责任为主的基调,从根本上就已经降低了离婚的可能性。弊端在离婚时候对无过错方的保护实在是太少了。但如果没有离婚,也就没有弊端了。话说回来,结婚本来就是奔着天长地久去的,做到了该做的,也没有飞蛾扑火的小三作祟,婚姻的应该比如今混乱的价值观下的要稳定一些吧。
2011-8-16 02:52:35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多啦C梦 发表于 2011-8-15 19:12
这个新解释保护了强势的一方,从客观的角度是不喜欢的。而且这个解释我个人认为是对国内高房价这个社会矛盾 ...

我觉得这法律主要是为了解决现在的男青年难以结婚的问题,改善婚姻的价值观为导向的。毕竟这法律还是说的是能买得起房子的,拥有房子。那对于众多买不起房子的,虽然没有实际价值,但有了这法律,就有很多人会想,反正找有房子的,房子也不一定是我的,还不如早点找个合适的,一起奋斗去。
房价不是绑架国民幸福的问题了,上升到了国家经济结构不稳定的问题了,房价这么疯狂本身就不正常。买不起房子不会死人,但是泡沫破了,就有很多人要跳楼了。
2011-8-16 03:00:38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TH000 发表于 2011-8-15 22:37
你是好久不来了,不过最近大家都来的少,这里TMD的全是月经帖。所以也不怎么来。

这个事,好象我原来发过 ...

哈哈!现在人在国内,所以很少上这个,等回来了,估计又得天天耗着了。反正这个法律有利有弊,但就我个人来说,我觉得利大于弊,杜绝了一批以不纯目的结婚的男女,把结婚的关口把好了,离婚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2011-8-16 03:02:51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Berny850123 发表于 2011-8-15 17:57
刚看到一个,写的挺有意思,和LZ是反观点,转一下:

最高人民法院于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适用 ...

首先这个法律出台以后,对于房产的还款问题,就需要夫妻商议,要么男的付清,写男的名字,毫无疑问。要么用总得房价(首付加上贷款)夫妻大致平分(双方根据自身能力问题斟酌,能力大的适当多负责一些),写双方的名字,这会形成一个新的趋势。其次离婚案件并不都以出轨为由而离婚的,出轨只是众多离婚原因中的一个,对于出轨原因而造成的离婚确实是男方责任多,但别的原因呢?比如性格不合,双方家庭矛盾,对花钱上产生矛盾,性生活产生矛盾。这里有无数的原因导致离婚,而这些众多的原因里,你能把责任完全归咎于一方的又有多少?

我身边两个哥哥的老婆,都是结婚立马就离婚,一个是在婚前还算老实,婚后就是另一副嘴脸,让年近60的公婆在家忙里忙外,小姨让给家里干点家务,就说,你们准备给我开多少工资?我在家可是什么都不做的。接着生了个孩子,半岁时候诊断出先天性心脏病(具体我也不太懂,反正要做手术),小姨提出让她家里分担三分之一(大概2万吧,是她家能承受的),她来了一句,你们家孩子该你家出钱,就狠心走了。孩子做手术开刀,我小姨给她打电话想让她来看看孩子,得到的第一句话就是,路费你报销!另一个堂哥的媳妇,结了婚,房子是复式楼,他们两口子住楼上,公婆住楼下。堂哥给洗衣服,公婆给做饭,结婚3个月,就洗了两次碗,给家里打电话说,他们让我洗碗。老公在超市上班,中午饭没着落,自己在家玩电脑,让公婆给送饭,公公看不下去说了几句,一气之下,就搬家了。后来怀孕了,公婆好言相劝说,如果跟咱们过不好,你们出去租房住,生活不够我们补贴,哪想着那女人来一句,你房子就是给我的,要搬家你们搬,还自己去医院准备打掉孩子,我堂哥赶过去不让打,来了句,我爱的就是你家房子,房子不给我,就别想要孩子,无奈,领证3个多月,离婚。我说句不该说的,出去找小三,除了男人的意愿以外,女人就没有一点责任?我真不相信,这世上的男人都是畜生,都是不顾家的主。我这两位EX嫂子还都是农村来的,按说应该挺本分老实的,结果却是这样,人不能一概而论,说男人就负心,女人就受欺负。说离婚这个事,除了明显的男的很坏,狗改不了吃屎的那种,但这种沾花惹草的毛病在婚前就能充分的体现。除此以外绝大多数婚姻不幸和夫妻双方都有关系。不说是谁的毛病,各人做好自己该做的就行了,别结婚前就担惊受怕说付出多了,将来万一被背叛怎么办,那既然这么不相信婚姻,还结什么婚呢?

补充内容 (2011-8-16 03:14):
搬家是搬家了,但因为收入过低,负担不起食宿,过了几天回来,然后就变本加厉回家就锁在屋里玩电脑,直接就跟公公干上架了。
2011-8-16 04:07:55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总觉得结婚啊,两人财产啊,都是个你情我愿的事儿
升级到修改婚姻法上,特别是针对现如今房价猛涨的大环境下
修改婚姻法真是乐坏了房地产商,愁坏了丈母娘

以后再有新房开盘
广告语可以写:“一日买房,天天当新郎”
2011-8-16 08:44:01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新浪微博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