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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写。
话说律师分析了案例,过了一段时间,(也是超慢的,推一推,挪一挪,俺家已经习惯成自然了)
解释如果能提供第一家装修公司的结算单,证明我们是在全部装修好后漏水的就更好。
不过就算在之前,保险公司也理当赔偿受损部分。
那个装修的阿拉伯人,已经大约一年没联系了,本来不想再和他有什么瓜葛,虽然他还留着我们的钥匙,也没给我们最后的单据。
原本想着反正锁肯定要换的,这个人眼不见为净。无奈还是要硬着头皮打电话给他。
最后来家了,钥匙和单据不但都没带来,还一堆文件,说我们欠他钱。
我们脑子一下就乱了,只好约下次。
那几天,我都睡不好,一想起要再见他,很烦很烦。
重新慢慢看一下他给的杂乱无章的单据,手写的鬼画符的,打印的旧预算,新预算,部分正式单据。。。
加上我们的支票,转账,提现金,发现他所谓的总数,不但没少给,还多了不少!
我记得一年前最后一次见他,明明说好没有尾数了,全部付清。谁知在家当时给他一顿忽悠,全乱套了,记忆也模糊了。
第二次来,有钥匙和单据。超强的,说上次来他算错了,应该是更大的数额我们没付。
当我把支票本拿给他看,人家先是一愣了好一会,缓过来说啊。。。那是我们后来加的工程!
就是窗户外加防止小孩堕楼的护栏。明明一开始就强调的,对我们来说最重要的一点好不好!!!
自己忘了,最后才做,我们也没无所谓了,只要有就行,没指责过他。
退一千步,就算是后来加的,那怎么也会出现在总账单里吧,为什么就没有呢?一年时间怎么算的?
他的总账单一张纸,就是总价,没有细节。
再退一万步,这所谓的最后工程,我们多给他的,也正好付了。
另外同时还有一张我们给的空白支票,他当时去买材料直接给供应商的。
所以无赖还是无赖,最后的丑恶嘴脸原形毕露。
抓着我们的钥匙和单据,一副生气的样子就愤愤离开。
我也急了,说法律规定你不能保留我们的钥匙,他就一把扔在桌上,账单一夹,走人!
吃饭去了。。。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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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7 20: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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